知恩书画协会章程
实验中学知恩书画协会章程
总 则
为了与教育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接轨,学校倡议以学生自己为主体创立书画协会,培养有关人才,同时以此在全校形成良好的艺术氛围;作为感恩的实中人,也是新世纪的接班人,提高自身素质应是一个实际而迫切需要的问题;诚信 感恩是我校的思想精华,通过艺术形式来大力宣扬诚信 感恩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。知恩书画协会就在此时应声而立。
书画协会针对书法、绘画有一定基础并有浓厚兴趣的同学,定期开展书法、绘画讲座、比赛等。以提高其水平为宗旨,把这些同学团结在校团委与艺术教研组的统一领导和教育之下,为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乐园,提高自我的天地。
第一章 组织
第一条 协会的机构
(一) 本协会设主席一名,副主席一名,会长三名,社团部部长三名。名单报校团委备案。
(二) 本协会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,并严格执行,骋请美术老师作为指导老师,报校团委备案。
(三) 本协会理事会成员产生条件: 1. 思想品质端正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、政策,遵守校规、校纪。 2. 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、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。 3. 学习成绩良好,全面发展,有一定书画专长,有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。
第二条 本协会理事会成员产生办法
(一) 新旧主席更换,由理事会会员推荐三位临时候选人上报协会组委会,经考察后确定正式候选人,再经全体会员选举2/3人数以上通过的,得票最多的当选。新当选的主席上报组委会备案。
(二) 副主席及理事产生由主席提名,经全体会员2/3人数以上通过或从全体会员中竞选产生,报组委会备案。
第三条 理事会成员的职责
(一) 主席(1名):负责本协会的主要组织管理工作,处理本协会主要内部事务,为本协会与其它组织联系时的全权代表。
(二) 副主席(1名):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,主席缺席时暂时行使主席职权。
(三) 会长(3名):负责本年级的各项协会事宜,负责本年级新会员的报告、注册,档案管理,加强与各学术部门的联系,与各部长负责吸纳新会员的工作,并做好把关工作。
(四) 社团部部长(3名):负责本社团部的活动组织与开展,定期向理事会作工作报告。
第四条 会员
本协会在保证会员素质的前提下独立招收新会员。凡具有实验中学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,经协会理事会和组委会审批后,颁发会员证。
第五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 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(二) 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三) 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工作的权利。
(四) 有退出协会的自由(向理事会提出)。
第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
(一) 遵守本章和各项规定。
(二) 接受本协会的领导,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(三) 认真学习协会指导老师传授的知识。
(四) 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,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。
第二章 活动
第七条
协会以"自我教育,自我管理,自我服务,自我提高"为原则,开展与本协会密切相关、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,有利于提出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,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,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的活动。
第八条
协会组织各项全校性及涉校外活动,须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递交详细活动项目方案及经费预算,经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第九条
协会出版内部刊物须经组委会备案批准。
第十条 活动内容和形式。
(一) 举办各种书画艺术讲座
(二) 组织书画爱好者参观艺术展览,开阔视野。
(三) 举办各种书画展览和比赛。
(四) 组织书画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书画展览及比赛。
(五) 加强与校外书画社团的联系和交流。
实验中学知恩书画协会知恩协会组委会
2007、12、6